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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广东培正学院关于2016—2017学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通知

各院(系):

为了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,提前做好2016-2017学年的实验室立项预算。学校决定开展2016-2017学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立项工作。现将有痒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建设项目申请立项范围

用于实验(实践)教学的基础实验室(公共基础、专业基础)、专业实验室、实训室以及已有实验室新增或更新设备(软件)等。

二、项目建设内容

1. 教学仪器设备(软件);

2. 实验台、柜、凳等实验室装备;

3. 开展实验教学所必需的实验室环境建设与改造。

三、项目立项原则

坚持实事求是、合理安排、查漏补缺、量入为出、专款专用的立项与建设原则。

四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
1. 申请建设立项的有关部门,根据教学实验室现状和

教学评估对实验室建设的要求,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讨论、筛选并提出初步立项建设计划。新增实验室或原有实验室新增或者更新设备(包括软件)的请按附件《广东培正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书》的要求填写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信息与设备管理处。

2. 信息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相关领导、专家对各部门报送的立项计划进行技术论证,论证通过的项目将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,确立建设项目内容和资金额度,最后提交学校董事会审批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申报部门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“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”按附件要求报送到信息与设备管理处(行政楼208室)。

信息与设备管理处将于2017年3月31日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,并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
二○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